摘要
当前学界关于人活得有尊严的讨论异常热烈。那么,怎样才叫活得有尊严呢?如何才能活得有尊严呢?笔者以为,活得有尊严不但是伦理学的最终目的,而且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从伦理学视角来看,人活得有尊严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美德伦理学所关涉的自我能力和品质的提升,二是政治伦理学所关涉的社会正义。因此,在当代社会,公民要活得有尊严,个人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两者不可偏废。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72-78,共7页
Philosophical Trend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2BZX08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1YJA720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