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农村垃圾处理难成为一道公共难题。农村垃圾处理作为一种公共物品,面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志愿失灵,村民自主组织、自主治理不失为一种最优的选择。在具有广泛的相容性利益、小规模集体优势、大量社会资本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触发因子加以动员,进行选择性的奖惩,建立相互承诺和监督机制,最终促成共享规范内在化,可以有效解决村民集体行动中搭便车的困境,突破农村垃圾处理的瓶颈。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86-89,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