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有的"重城轻乡"的环保法律制度和行政监管体制,导致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由上自下的重视,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农村环境污染的分散性、随机性和不易监测性的特点,决定了单靠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很难治理,必须依靠农民群众的力量才能真正建设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参与农村环境法制建设是必然选择。
出处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2012RW012)
华中农业大学农林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项目(09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