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敲诈是指真假记者以媒体曝光威胁、要挟当事人,从而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实施新闻敲诈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假记者实施新闻敲诈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职业记者利用其职务便利进行新闻敲诈,侵害了新闻传播的正常秩序和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按照刑法"想象竞合犯"理论,应以刑罚更重的受贿罪论处。对于新闻敲诈行为既要依法惩治,也要不断完善新闻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其发生和蔓延。
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45-51,共7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