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北方小城镇住宅设计应考虑的原则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小城镇建设中的村镇住宅建筑,不同于城市的住宅建筑,在建筑造型和结构上都有它的独特性,所以称之为“民宅”。为使民宅满足总体规划要求、布局合理、使用功能完善、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源,应考虑按如下原则进行设计。 一、民宅座落的位置、朝向的确定必须服从于区域的总体规划以适应于生产、生活需求。在规划设计中,要考虑本区域的地理特性、生产、生活环境、支柱产业的持续发展,人文生活习性,交通运输流量,河流。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01年第5期46-46,共1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建材工业信息编辑部.80栋节能的稻草砖房哈尔滨交付使用.建材工业信息,2003,(5):49-49.
  • 2WEISS J,STONE L. House of straw[J]. Fuel and Energy Abstracts,1996,37(3) :214.
  • 3GOODHEW S,GRIFFITHS R,WOOLLEY T.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moisture content in the walls of a straw-bale building [J]. Building and Environment, 2004,39 (12):1443- 145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