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权
On Judicial Powers of Interpretation over the 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in China
摘要
司法解释是法律适用的基础和前提,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应能保证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基于此,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探索了现行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在解释主体和解释权限方面存在的种种严重问题以及对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影响,提出了完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权的具体出路。
参考文献2
-
1[4](英)丹宁.法律的训诫[M].群众出版社,1985.1.
-
2[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商务印书馆,1985.156.
-
1郭清梅.人民法院刑事司法解释权限与效力--兼评法释[2001]22号[J].青海检察,2002(1):53-57.
-
2佘宏荣,尹荻菲.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完善[J].法学杂志,1990,11(4):26-27. 被引量:1
-
3孙洪坤.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之主体评析[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2):49-51.
-
4孙洪坤.论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权[J].凉山大学学报,2001,3(2):57-60.
-
5严利东.浅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是否突破司法解释权限[J].科教导刊(电子版),2013(19):120-120.
-
6徐美玲.论我国司法解释主体法定化——基于我国《立法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6,0(9):254-255. 被引量:2
-
7刘风景.司法解释权限的界定与行使[J].中国法学,2016(3):207-225. 被引量:55
-
8张玖利.论我国司法解释权的归属[J].山东社会科学,2002(1):138-140. 被引量:5
-
9王英豪.罪刑法定下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完善[J].南方论刊,2014(9):40-41.
-
10张智辉.试论网络犯罪的立法完善[J].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3(2):91-98. 被引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