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刑事执法的最基层部门,主要承担犯罪数额较小、犯罪后果相对较轻的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派出所的办案模式主要有专业办案模式、综合办案模式、兼职办案模式和所队协作办案模式。对公安派出所的侦查监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监督存在缺位,监督线索相对匮乏,监督时间滞后,局限于以阅卷为主,缺少过程监督以及约束性较弱等。检察机关针对公安派出所的侦查监督应当基于派出所办案特点和办案模式,建立问题导向监督机制、分类监督机制、网上监督机制和人工智能监督机制。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39-47,共9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J2017C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