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建设成就日益显著,法制建设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经济领域形形色色的违法、违纪。缺德行为以及党政、司法、执法部门的各种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个中缘由颇多,但根本出路在于“法德并举”——无论是在逻辑、内容上,还是在历吏发展长河之中,法律和道德从来没有也根本不应该相互脱离或者相互取代。为此,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基础上实现“法德并举”成为新时期的重要治国方略。
出处
《皖西学院学报》
2002年第1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West Anhu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