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首先应在县域内基本实现。通过分析国际上常见的三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模式可知,最低公平模式契合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要义和指向,能有效地平衡区域发展差异,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现实,应当作为县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模式。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需要制定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国家标准,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及建立健全教育财政管理保障机制。
出处
《理论观察》
2014年第7期131-133,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县域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的财政制度研究>
课题编号:QN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