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数据库版权保护的法律依据、保护范围、判断标准和保护对象等四方面作一探讨分析。对数据库版权保护归入汇编作品于以版权保护;保护范围是以“若干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为内容的数据库,而且“内外有别,外优于内”;判断标准是“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的独创性;保护对象是数据库对内容的选择和编排,而不延及数据库的内容和操作数据库的计算机程序。上述体现了我国数据库版权保护的弱保护性,应尽快修改现行版权法体系。
出处
《情报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4-6,共3页
Journal of Intellig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