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目前我国科技期刊领域存在的侵犯著作权的现象,期刊社及其编辑对论文的著作权的归属不明晰,导致对作者的修改权、经济权等的侵犯,如不经作者同意,擅自修改论文的内容;不付作者稿酬;未经作者授权,将编辑作品(期刊)交光盘、网络出版者出版其他版本,而且不付作者其他版本的稿酬;不能按《著作权法》规定在30日的法定期限内给作者录用通知。还谈了对加注版权标记的看法。
出处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215-217,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Periodicals
基金
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