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托法》的颁布实施 ,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明晰产权的经济制度 ,“藏富于民”的分配政策 ,使我国信托业存在与发展的客观基础进一步巩固。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托业具有不可替代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信托品种的不断创新 ,中国的信托业必将不断繁荣与发展 ,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出处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02年第4期47-49,共3页
Journal of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