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判组织是国家行使司法权(审判权)的载体,审判组织的运行目的就是为了使司法权能够正常科学的运行。司法权有其特有的特征,决定着该权力基本的运行方式。审判组织改革的最终结果就是建立符合司法权特征的机制。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具体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即"司法(审判)独立"。
出处
《科技视界》
2014年第20期332-333,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