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利用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土地的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调查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农村土地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类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利用状况为宗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调查单位,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权属调查和基本农田调查等;农村土地调查是以县级成果为基础,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得到全国的土地利用状况。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地类认定直接关系到土地利用现状的准确性,县级成果的正确性和逐级汇总的规范性。因此,农村土地调查中的地类认定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