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主义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和意识形态,熔铸在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理论建构与制度实践中。考察国家主义思想史,强调国家是自足自洽的存在,相对于个人和社会,国家具有更高级的"善"和更大的优越性。法治与国家主义存在着明显的互益与背反关系,法治建构依赖国家的积极作为,但法治的限权性色彩又挑战了国家主义扩张权力的合法性。梳理共和国法制(治)历程以及学界对法治立场的认知,勾勒出国家理性在法治实践中的概况,明确国家主义在我国法治建构中的现实合理性;并在承认国家主义的作用基础上坚持法治道路,达致"国家统治-社会自治-个人自主"三者协同的治理结构,实现法治建构的本土化思路。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173-183,共11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主义法律观研究"(14AFX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