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的刑法应对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劳动教养制度废除后留下的制度空白亟须填补。从正当性和可行性两个角度来看,行政化、刑事化双重处理的方案是劳教废除后较好的制度选择。同时,刑法的介入必须遵循谦抑性原则,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规制的行为,才应纳入《刑法》的范围之内。刑法应以司法上的犯罪化的方式进行扩张,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降低部分犯罪的入罪门槛。
作者 刘鹏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85-90,共6页 Journal of Jiangxi Police Institut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8

二级参考文献103

共引文献561

同被引文献26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