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工作为介乎于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之间的一个层次,客观上包括四元结构。同时,农民工与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失地农民存在着一定联系,但也有着很大区别。由四元走向一元,面对不同的群体,因为市民化的内容不尽相同,因而制度的供给也应该有所差别。当前,倡导城镇内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思路,有违于"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极有可能使得改革又回到城镇偏向政策的老路,因此应从宏观上设计"农民市民化"的路径,而不是站在城镇这个中观层次上仅仅强调"农民工市民化"。实现"农民市民化",既要从生产方式方面着手,更要从生活方式方面着手,但是最为关键的则是实现农民的知识化,进而稳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出处
《开发研究》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8-22,共5页
Research On Developm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城镇化质量研究"(文号:13CJL04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