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营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八五”期间推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与关健。税利分流旨在理顺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
出处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111-115,99,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