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价值究竟是由第一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还是由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或是由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共同决定的?我国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已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其实争论中的这三派观点在《资本论》中都酋巳找到充分的论据,只要加上一定的前提条件,这三种观点是可以统一起来的。正是基于这种认汉,笔者对价值决定提出如下新的见解。
出处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3年第1期14-22,41,共10页
Nankai Journal:Philosophy,Literature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