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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税收促产工作引向更深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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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深入搞好税收宏观促产(一)抓好收入可分配量的调控 第二步利改税时,确定的可分配量调控比例在当时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但随着经济体制发展的深入,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为了缓解财政支出的困难,国家先后开征了许多新税种,如建筑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收入调节税等。
出处 《税务研究》 北大核心 1991年第9期64-6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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