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一个地方、一个行政区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党委处于统揽总抓的位置,只有党委高度重视,真抓实管,综合治理工作才能不断深入,实现预期的社会效果。几年来,中共聊城地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坚持依靠全党、全社会的力量,从基础性工作抓起,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使聊城这个三省交界、易乱难安的边缘地区,形成和保持了治安秩序比较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好形势,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出处
《政法论丛》
CSSCI
1992年第1期40-43,共4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