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属性和特质性等特点,决定了需要为其设置特殊的法律保护体系。现阶段,我国对人口较少民族"非遗"的法律保护还存在许多不足,加上商业化和政策执行的负面影响,使得保护问题面临诸多困难。有必要从民族平等理论、保障人口较少民族文化权利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入手,论证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进而在探究法律保护之依据的基础上,考察保护的可行性。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YJC8201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