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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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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女性禁止穿裤子 2013年1月31日,法国妇女权利部部长娜雅·瓦恪·贝尔卡桑宣布一项已实行了近214年的法律作废.这项被认为是歧视妇女的法律就是“不允许巴黎女性穿裤子”。这项法律规定任何想要“像男人那样穿裤子”的巴黎女性必须获得当地警方批准.否则将被视为违法,有可能会被拘留,这条1799年开始生效的法令一直延续至今。在1892年和1909年,这项法律还进行过两次修正。当局将法律条文修改成“女性在骑自行车或者骑马时可以穿裤子”。
出处 《江淮法治》 2014年第20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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