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对精神病人的实施强制医疗监督,主要从精神病人的交付执行、医疗活动、解除强制医疗以及受理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控告和申诉等方面进行。只有设立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专门法规,构建强制医疗程序监督的协作机制,建立强制医疗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强检察院监所监察部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能力建设,才能保证法律监督的实效性。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46-48,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