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我们的宪法开宗明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权力的归属.我国和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在国家权力的归属上具有本质的区别,但在行使权力的根本方式上,却面临同样的问题.13亿多人当家作主,特别是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总得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可以操作的途径和形式.没有这种途径和形式,人民当家作主仍然是一个抽象的口号.
出处 《江淮法治》 2014年第21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