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产税有宽税基和窄税基之分。发达国家采用的宽税基房产税能够为基层政府提供充足的财政收入,同时,还具有改善基层政府治理及矫正公共服务投入和受益不匹配等的功能和作用。本文认为,我国房产税改革应直接由人大立法,宜采取宽税基的征收模式,不设或少设免征额;可以采取由多层级政府"共享税基、分率征收"的方法。通过房产税与基层财政支出相关联,最终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7-12,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对居民开征房产税的中长期策略研究"
"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资助课题"我国房产税改革的中长期战略"(YETP095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财税机制与制度研究"(13&ZD031)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小学教育投入和受益的匹配机制及房产税问题研究"(批准号:14BJY166)
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地方债务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