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增强中央财权和财力,南京国民政府在1927—1936年间先后三次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系统进行改革,逐步确立了近代财政分税制度。分税制改革是加强中央财权与财力的需要,是地方自治发展的需要,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近代中国财政转型的需要。因此,分税制改革符合历史潮流,加强了中央财权,增强了中央财力,有助于中央政治集权和政权巩固,从全国范围而言财权集中仍需加强。但是,财政分权存在诸多失误,进而反噬集权努力,而且财政支出不当,削弱了统治合法性,中央集权也随之成为泡影。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67-72,共6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