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我国信托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隐藏了大量的兑付风险。信托公司兑付风险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由于信托行业内部存在不成文的隐性担保,即信托产品的刚性兑付。要打破信托公司的刚性兑付,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转变监管思路,完善危机处理措施,建立起信托产品"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制度环境,如此才能使信托产品风险和收益达到相匹配,进而避免信托行业出现系统性风险。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64-66,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