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供给不足、主动型参与的缺失和以利益得失为出发点的参与态度,使得村级预算的村民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相当低,且效果不明显。无论是制度激励,还是效率激励,对于促进村民的预算参与均有效,但不同村民对不同激励措施的反应存在着差异,这就要求在强化村级预算民主的路径选择上应就不同村民的反应采取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15-119,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算宪法问题研究”(编号:12BFX030)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