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究其原因,从经济学角度考察,最根本的就在于腐败的收益普遍甚至远远高于腐败的成本。必须从影响腐败主体的成本与收益的因素入手,努力构建"不好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四不机制",从而最终达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腐败标本兼治的目的。
出处
《南方论刊》
2015年第4期22-24,109,共4页
基金
茂名市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资助立项课题"经济学视阈下的腐败与反腐败问题研究"(2014YB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