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对外关系造成了严重危害。由于历史和社会因素的制约,《南京条约》中英文本的拟定皆由英方操纵,这使该文本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南京条约》中英文本存在不少不相契合的情况,并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但都没有对翻译的伦理性给予重视。然而,伦理性是翻译的本质属性,从翻译的伦理视角考察翻译活动,可以更加客观地评判译者的翻译行为。本文拟以翻译伦理为视角,审视《南京条约》中存在的误译,希望为以后误译现象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出处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2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