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城市的地票交易制度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同时,也实现了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突破,推动了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但宣城市的地票交易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着地票产生机制缺失、供给地票集体经济组织不明确及所有权权利保障不够、地票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还需从地票的产生机制、地票的权利主体、地票的增值收益分配等方面对地票交易制度进行优化和完善,地票制度的运行注定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完善的过程。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26-29,85,共5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宅基地流转模式创新及法律规制研究"(2013SQRW046ZD)阶段性成果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基金项目"我国土地发展权法律制度研究"(SK2014A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