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直面实践乱象,并已正式进入试点阶段。社会实证研究结果显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着诸多现实障碍:登记、颁证等确权工作尚未完成,部分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存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的公开性以及集体和成员的参与性不足,各主体间的收益分配不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亟待立法回应,即构建初始设立、登记和颁证等制度,并对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法律瑕疵进行补正,消除其特殊性;确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保障集体和成员的规划参与权和村庄规划权;政府只参与入市收益的二次分配,并维护集体的收益分配权。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16-25,共10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WTO与湖北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2014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FX077)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