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在城镇化的推行中,有限的国有土地难以满足城镇发展的需求,巨额的集体建设用地成为城市建设用地的主要供应者。由于法律的限制,征收成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唯一途径。拟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建议改革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方式,赋予农民集体完整的产权,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权利,让农民分享城镇化成果。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14-17,68,共5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法学会2013年度资助课题"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土地利用问题法律研究"(201301)
2014-2017年度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科研团队项目"安徽新型城镇化法治建设研究"(YJKT1417T03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