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管理活动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维护公民的权利,公民权利从整体上来说就是公共管理的回归,而实施公共管理是增进公民权利的重要保障。公共管理将公民权利作为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逻辑前提,公民权利能够客观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现状,二者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当前我国的公共管理事业要求更多公共参与,才能够有效推动公民权利的发展,其中公共管理的公共特性与服务特性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得到重视,才能与民主权利的内涵相一致。公民权利能否得到实现是当前公民非常关注的问题。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5年第9期5-6,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