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事诉讼的调解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适用一直有着自己独特的方式,是我国民诉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也是审判领域不可或缺的调节因素,在现有经验的基础上再对其进行深度的分析很有必要。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早以往的适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百姓对其信赖性逐渐加强。这种将传统和当下两种结案形式结合在一起的纠纷解决体制,不仅保护了诉讼双方的利益,对社会的安定也起到了作用。民事审判的工作量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变得越来越重,如何有效地进行调解工作,提高诉讼效率是当前有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调解工作的每个环节之间能够相得益彰,配合默契,其价值将会对整个审判工作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出处
《新经济》
2015年第20期80-80,共1页
New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