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农场一词于2008年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被写入中央文件,2013年1号文件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家庭农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各地要加大发展力度。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当前,我国三农发展进入新阶段,为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趋势,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亟需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出处
《中国国情国力》
2014年第5期64-65,共2页
China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trength
基金
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研究课题(编号:CIRS201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