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订的《预算法》明确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要求,凸显了新常态下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立完善的政府债务信息动态披露机制,明确债务资金用途和促进政府债务阳光化。为了落实党和国家的部署要求,国务院批转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鲜明地将为防范财政风险提供支持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总体目标之一。本文在《预算法》立法要求和政府会计改革方案的整体框架内,探析政府债务的政府性和市场性特点,分析政府债务管理中预算控制和财务管理的不同目标要求,并从债务核算和报告方面提出反映政府债务财务状况"全景图"和"结构图"的建议。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7-111,共5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4JGB084)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批准号:13CGL02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