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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建小区商品房、保障房不得“隔开” 7月1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等住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建的小区如果既有商品房,又有保障房,那么不得人为地将保障房和商品房分隔管理。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杨武平解释说,此次的通知中已明确,今后新建的实施统一物业管理的小区,开发商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保障房与商品房分割。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中)》 2015年第8期6-7,共2页 housing &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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