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年前,笔者曾在2013年第11期《中国交通信息化》杂志上发表了《"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不可取》的评论文章,该文结合国内曾经施行过的类似评标方法做了综述,并发表了看法。文章主要从现行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角度对该法进行了评述,结论是"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不可取!两年多过去了,到底该评标方法可取还是不可取?笔者的结论仍然是"不可取"!。本文结合河北省某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以下简称"某工程")的实际招标评标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来论证这个结论。
出处
《中国交通信息化》
2015年第8期26-35,共10页
China IT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