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其实质反映在学生的自治权方面,涉及高校依法治校理念落实、学生权利配置、学生权利主体地位实现、学生权益法律救济渠道等方面。为保障学生自治权和有效参与学校管理,除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获取物质保障权、享用设施权、申请法律救济权、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权等法定权利外,还应当增加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有限自治权等内容。同时还可从法律视角、参与内容和渠道、学生组织建设等方面完善学生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
出处
《当代教育科学》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7期33-35,43,共4页
Contemporary Education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BJY032)
哈尔滨商业大学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编号:15RW0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