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决中国问题,首当立足中国语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同样离不开中国的社会背景,《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颁布,在昭示诉讼制度改革从纸面规定到付诸实践肇始的同时,也承载着厚重的语境背景。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是国家凭借法权体制和政治改革实施国家转型的政治契合,是公共权力完善市场经济环境的政治回应,是公民理性与人本主义在人权保障领域的思想共识。只有深入探讨诉讼制度改革的中国语境,才能深刻了解其中蕴含的诉讼文化和法律价值,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理性平和的社会环境。
出处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第10期149-151,共3页
Journal of Lanzhou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