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选取若干矿产资源政策变量以及政策效应变量,在对各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格兰杰非因果性检验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政策的产出时滞、境外投资时滞、供应保障时滞、收入时滞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境外投资政策、资源税的时滞为1~2年。受传导链条长度、矿业权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矿产资源勘查政策、矿产品进出口政策、采矿权使用费的作用时滞最长可达3~4年。政策当局应加强对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监测。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3期140-143,共4页
Statistics & Decision
基金
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项目(201312)
河北省重点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