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有权“炒掉”物业管理公司
-
1俞里江.我的住房:我有哪些权利?[J].新华月报,2009(21):48-49.
-
2喻磊,罗艳.对业主自治与业委会监督机制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10):134-135. 被引量:5
-
3郭艳玲,刘凯娟.试论业主委员会的诉讼主体资格[J].法制与社会,2008(27):98-99. 被引量:1
-
4马锋.《物权法》对业主权益的保护[J].现代物业(新业主),2007,0(8):38-39.
-
5全面贯彻《物业管理条例》 努力开创物管健康发展新局面[J].蜀都房地产,2003(11):20-20.
-
6吴高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权利说明书——评《物权法》相关规定[J].理论前沿,2007(8):18-20. 被引量:4
-
7王庆.审理涉业主行使成员权案件的问题与对策——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为视角[J].法律适用,2013(3):82-84. 被引量:4
-
8新《物业管理条例》本月起实施[J].中国房地信息,2007(10):18-19.
-
9理性回归 任重道远——全面施行《物业管理条例》[J].住宅与房地产,2003(08S):8-9.
-
10杨丽莉.如何实现物业管理中业主权利的有效保护[J].资治文摘(管理版),2010,0(6):61-61. 被引量: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