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传统激励合同为基础,采取让军工企业参与军方整个采办预算过程的方式,即通过对较低的报告目标成本估计给予较高的目标激励利润和较高的风险分担比率,从而激励军工企业只有诚实地报告与其真实成本相符的目标成本估计,才能获得其最大的期望收益的方式,以此来构建一个以预算激励为基础的、符合我国现行军品定价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军品定价模式。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2015年第11期37-41,共5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90107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YJAZH10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4JGB085)、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4年度重大协同创新任务支持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