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当前的法学教学模式中,存在因教学模式相对单一而使得教学难以满足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要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法学课程教学应在合理性、综合性、基础性优先兼顾创新性、协同性等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以某个法学课程为核心的课程群内外交叉渗透的知识体系。
出处
《海峡法学》
2015年第4期101-109,共9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法学本科专业多学科课程间交叉渗透的研究与实践--以刑法课程与相关课程为例>(项目编号:112048)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高级卓越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协同培养为例>(项目编号:yjg133031)
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中国刑法总论>建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