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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法法和监督法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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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权和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两项重要职权。为了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国家已经制定了立法法和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15日通过的,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
作者 杨景宇
出处 《北京人大》 2013年第6期4-11,共8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BEI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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