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政府在传统不良债权型问题机构处置上久拖不决,导致风险持续集聚,救助成本上升,危机影响深远。1995年后,随着危机继续深化,日本政府以存款保险为核心,逐步确立了问题金融机构有序处置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显现,应吸取日本20世纪90年代初期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久拖不决的教训,充分借鉴其后期以存款保险机构为核心的风险处置机制经验,尽快加强问题金融机构风险处置顶层设计,及时处置突出的个别金融机构风险,以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