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税收公平的传统理解仅仅要求在纳税人之间实现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这种对税收公平的狭隘理解不利于税收公平的实现。广义的税收公平包括政府与纳税人之间、政府之间以及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公平三个方面,相应地,要实现税收公平也应从这三个方面入手。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32-37,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责财权关系研究"(项目编号:15BZZ063)
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分税制框架下山东省财源建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CJJJ3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