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月21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税发〔2005〕9号文),其中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定义,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并强调一次性奖金的范围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出处
《新会计》
2016年第1期61-64,共4页
Modern Accounting